发布日期:2024-11-06 23:18 点击次数:94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浙江中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鸿儒路宅二区块集聚安置项目二标段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炒股投资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1仟元整(¥11,000.00)。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6 月 13 日,嘉兴市秀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嘉兴美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某)占用安全出口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嘉兴美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规行为。给予嘉兴美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处罚。
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公布沪市上市公司2023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华大智造(证券代码:688114)荣膺最高评价“A”级,这意味着华大智造在信息披露质量、合规治理水平、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获得了上交所的高度认可。
截图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据统计,该年度2247家沪市上市企业中,荣获A级评价的企业占比约19%。根据规定,上交所将给予获评A级的上市公司相应支持和便利;对于披露的临时报告,原则上免于进行事后审查;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给予相应支持。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13年起实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类评价,该项评价综合考量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被处罚、处分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上市公司支持上交所工作情况等多个维度,是衡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指标。
自上市以来,华大智造高度重视合规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优化提升。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与流程,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线下调研和线上路演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沟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135场,共接待机构655家。
未来,华大智造将继续秉持证券监管的高标准要求炒股投资系统,不断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强化信息披露体系的完备性,努力成为经营发展稳健、社会公众信任、监管机构认可的高质量上市公司。